|
为了配合"广西旅游质量效益年"和"让游客满意在广西"诚信旅游活动,加强我区旅行社门市部的管理,维护旅游市场秩序。根据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,按照"四统一"要求,以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管理为突破口,重点解决当前影响我区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,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,提升旅游服务质量。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对我区优秀旅游城市旅行社门市部进行专项督查。
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,自治区旅游局规范旅行社门市部专项督查组,按照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"四统一"要求,对桂林市5家旅行社、12家旅行社门市部是否有有无超范围经营、旅行社刊登广告是否有违规违法现象、旅行社团队档案规范管理情况、旅行社规范性合同执行情况,旅行社变更有无按规定备案等情况进行专项检,同时对桂林市旅游景区景点、码头、导游IC卡进行了检查。
|